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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776213695X/2025-00009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1-14
名称: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汕红民函〔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01-14
主题词: 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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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权益、促进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各项民生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重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稳步巩固政务公开基础,落实政务公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日常管理。一是做好各类网站或者平台的互动及回应工作,及时回应12345热线工单、网络咨询等诉求,及时掌握和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政务舆情的监控,持续做好政务舆情的搜集和研判工作,密切关注网络问政、领导信箱、群众来信等渠道反映的问题。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发布存在不及时的情况,时效性、创新性不强。二是工作存在被动现象,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强办公室与业务股室之间的联系,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收集工作动态并将信息报送至“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网站、“美丽红海湾”微信公众号、南方+等政务新媒体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