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R
留言日期:
2025-12-08
主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内容:
你好,想问下我们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08
答复时间:
2025-12-09
答复单位: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答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普通门诊待遇: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60%,其他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50%。

  2.市内住院待遇: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85%,起付线300元;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80%,起付线600元;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75%,起付线800元。

  3.市外住院待遇:备案类型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报销比例与市内住院待遇一致;备案类型为“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报销比例与市内住院待遇一致,起付线统一为1200元;非急诊且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在市内同一级别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降20%,且起付线统一为1200元。

  如您还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红海湾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660-3434996、0660-343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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