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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进一步规范全区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区管委会研究出台了本《制度》。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制定过程
《制度》在充分调研和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已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意见,其中各单位均无修改意见,经区管委会审定批准后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信息公开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三层审核校对程序:
1.一级审核校对
责任主体:信息、文稿的拟稿人员。
核心任务:在信息整理编辑环节进行自查自校。重点查找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存在错字、漏字,是否存在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进行初步把关。
2.二级审核校对
责任主体:各单位分管领导。
核心任务:对信息、文稿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3.三级审核校对
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领导。
核心任务: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最终审查把关。综合前两级审核意见,评估信息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五、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即2024年10月3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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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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