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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五一”假期打击非法船舶载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9-04-28 11:09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随着夏日旅游旺季和“五一”小长假的到来,利用非法船舶载客从事海上垂钓、观光、采捕等海上休闲活动的行为将不断增多。为加强休闲渔船安全规范监管,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快的假期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切实维护我区海域通航秩序,强化节假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船舶载客行为,创造良好滨海旅游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动范围

  重点执法区域为红海湾遮浪绿之岛码头、后壁澳海域、新湖海域、南海观音景区、金屿岛、灯塔岛,辖区内海域从事非法载客、陆岛运输以及非法搭载人员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非法船舶、渔业生产渔船皆在打击范围。

  三、行动组织和区域分工

  以区海洋与渔业局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五一”假期打击非法船舶载客专项行动,并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非法载客的打击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设在区海洋与渔业局。

  组  长:冯志填

  副组长:彭子贤、马克泳、陈汉文

  成  员:林汉民、钟水平、王文波、林裕松、曾伟文

  行动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汕尾海事局红海湾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遮浪街道、区旅游局、区城管大队、景区公司。

  区域分工和人员配置:

  1、绿之岛码头:由区海洋与渔业局、遮浪街道、区城管大队负责,区海洋与渔业局为责任单位。每天每单位各派出2名人员参与行动。

  2、后壁澳海域:由区交通运输局、汕尾海事局红海湾办事处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每天每单位各派出2名人员参与行动。

  3、新湖海域和南海观音景区:由区旅游局和景区公司负责,景区公司为责任单位。景区公司每天派出两名人员、区旅游局每天派出1名人员参与行动。其中新湖码头设置围栏禁止非法船舶泊船载客,围栏设置工作由景区公司负责落实。

  4、金屿岛和灯塔岛:岛上的安全保障和管理由景区公司负责,海岛周围海域由区海洋渔业局、汕尾海事局红海湾办事处负责。

  5、其他海域由区海洋与渔业局和汕尾海事局红海湾办事处执法船艇机动巡查。

  四、处置原则

  行动中发现载客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非法船舶,一律就近集中扣押,待行动后依法进行处置。对乘坐非法船舶参与观光休闲活动的游客,必需进行疏散劝导,妥善安置确保安全。

  五、行动时间

  2019年5月1日至5月4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打击整治非法船舶载客行动是提升我区对外形象,推进我区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力举措,各行动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确保行动顺利进行。

  2、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科学统筹,统一行动,提高打击工作实效。

  3、广泛宣传,凝聚共识。要边打击、边宣教,通过在重点区域、绿之岛码头设立宣传点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疏堵结合,对相关从业者、游客进行安全宣教,让从业者自觉停止非法载客行为,让游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拒绝非法船舶载客观光服务。

  4、专项行动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结合实际,把握执法尺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假日祥和氛围。对拒不配合和阻挠正常行政,暴力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五一”假期打击非法船舶载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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