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 > 住房保障信息动态
我市重启“商转公”贷款,公积金提取政策同步优化
2025-09-30 09:15 来源: 汕尾日报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我市恢复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

和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需求,中心于925日恢复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分期分批开展有关业务受理。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实行先登记后办理模式,今年分两批次进行登记受理。第一批次已在今年16日至215日完成登记,各受理银行自今年925日起根据登记的时间顺序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职工前往办理;第二批次的登记时间为今年925日至1124日,各受理银行在第一批次“商转公”业务办结后,将立即启动第二批次业务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第二批次“商转公”业务办结后,我市将开展常态化业务受理,符合我市“商转公”办理条件的可随时申请。

  与此同时,我市于近日发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通知,通过异地购房提取“松绑”、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等,进一步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方面,通知包含四方面内容,分别为:取消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补充异地购买住房提取申请时限、规范省内异地偿还贷款提取金额计算起始时间、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在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方面,通知明确在省内异地(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的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将不再受户籍地、公积金缴存地及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地(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限制,只需凭有效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即可按规定流程申请提取。在租房提取额度方面,政策同样释放重磅利好。自20259月起,本市将结合当前房租水平与合理租住面积,上调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其中,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房产且租房的,每月提取限额将从原先的1200元提升至1500元;针对多子女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1800元,切实减轻多子女家庭的租房经济压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