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5日至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2024-12-12 15:22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海丰通威120MWp渔光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海丰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南土村、古流村、下兰村及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

2024年11月28日

汕环审〔2024〕55号

汕环审〔2024〕55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丰通威120MWp渔光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2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3348879,传真:0660-332038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夏楼美段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