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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7月,全省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平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评价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1毫克/立方米。
1-7月,全省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平均浓度为1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评价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二、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7月,全省142个区(县、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平均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CO评价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7月,全省142个区(县、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平均浓度为1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评价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附表
2026年7月和1-7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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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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