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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2026 年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及其依据和标准的通知
2026-01-27 11:59 来源: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x

  2.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3.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4.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xlsx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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