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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04-01 16:0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3月7日)

 

    受区管委会委托,现将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区财政工作按照全区工作部署和年度预算计划,切实发挥职能,大力组织收入,加强资金调度和支出管理,不断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了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民生保障的资金需要,并量力而行安排社会事业和项目建设资金,基本上实现了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预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98万元64.2%,按可比口径比上年7469万元减少2203万元,下降2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80万元,占69.9%;非税收入完成1586万元,占30.1% 分部门的完成情况为:

    1、地税局:2017年收入2281万元,比上年1973万元增加308万元,增长15.6%其中税收收入1831万元,非税收入45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加大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清缴力度及车船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2017年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717万元,车船税15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收402万元和115万元,分别增长127.6%261.4%

    2、国税局:2017年收入1849万元,比上年1872万元减少23万元,下降1.2%;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下降,下降原因主要是红海湾电厂经营效益下行,一是燃煤价格相比同期提高,二是电价受电价市场化趋势影响,上网平均电价同比下降193.19万元/亿度;三是电厂设备陈旧、需要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了电厂费用成本,以上三大原因导致电厂的利润空间受到较大压缩,因此企业所得税同比大幅度下降。

    3、财政局:2017年收入1136万元,比上年3624万元减少2488万元,下降68.7%。其中虽然罚没收入比上年略有增长,但一是捐赠收入654万元,比上年832万元减少178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比上年250万元减少250万元;三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比上年408万元减少408万元,四是其他收入163万元比上年1285万元减少1122万元(主要是得胜宾馆土地补偿收入900万元),五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3万元比上年1071万元减少808万元(主要是堤围防护费312万元和人防费412万元),因此财政收入总体大幅下降。

   (二)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21万元,占年初预算36585万元的84%,比上年支出数29997万元增加724万元,增长2.4%其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2150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0%1、用于保工资及人员节日补贴、公积金支出1290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2%2、用于维持机关运转支出288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9.4%3、用于养老、医保、低保、优抚、救济、教育创强创现、公共卫生、农村饮水安全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民生资金571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8.6%);用于专项经费的支出为921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0%(主要用于偿还历史债务1540万元;创文资金 1475万元;公安安保、维稳及消防支出750万元;街道及村委(社区)两委工资经费、维稳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支出等基层财力保障3083万元,执收执罚经费705万元,各单位专项业务经费1360万元,其他专项经费303万元)。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抓好收入征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面对红海湾电厂发电量减少,国家“营改增”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性减税降费等多种减收因素影响,我局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抓好财税工作,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协调,按照“抓大、控中、规范小”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汕尾电厂的沟通和协调以及重点项目的监控,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清查,加强对印花税和车船使用税等小税种的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规范征管秩序;二是强化依法治税,坚决清理漏征漏管,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减少税收流失,进一步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提高税收入库率;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清理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划解入库。

    ()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公务经费支出,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执行数下降13%,会议费下降9%。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民生支37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7%,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一是支持“三大攻坚战”。加强教育事业保障,全区安排教育支出10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2%。推动教育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中小学建设和校舍修缮、设备购置,扎实推进教育创强和创现工作。加强医疗卫生保障,全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1%。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将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 元,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年人均45元提高到50元。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区投入1091.72万元支持新一轮扶贫开发,对省核准的贫困人口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重点帮扶。二是支持和保障底线民生。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5%。继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月110元提高到12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420元、195元提高到元460元、220元,孤儿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月820元提高到880元。加大对弱势群体帮扶力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投入182万元落实各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近400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等财政补助政策。三是推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支持抓基层强基础,2017年全区财政安排基层组织保障经费206万元,将村干部补贴标准从每人月2200元提高到每人月2400元,新增发放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59.4万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从每村每年6万元提高到8万元,确保村级“两委”干部待遇提标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四是加大惠农强农力度。全区农林水支出4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的9.5%。主要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2017年我区耕地地力补贴面积14717.4亩,每亩补助资金93.84元,享受补贴农户4216户,2017年发放补助资金138万元;核发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960.78万元,其中渔业补贴资金925.85万元,城市公交补贴资金34.93万元;落实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017年拨付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19万元;此外,投入72 万元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今年基本完成区、街道、村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五是大力实施省、市、区十件民生实事。全区财政投入3804万元落实区和配套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经清点,区十件民生实事基本落实。

    ()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突出规范资金管理,将财政监管贯穿到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一是加快支出进度。细化预算支出计划管理,优化资金申报审批流程,加强对重点支出监控,建立健全支出进度通报、支出进度与财政资金安排、调度挂钩办法,提高预算支出进度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二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对本级结转超过一年和省级结转超过两年的项目资金进行清理,合理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统筹用于冲减超支项目、民生保障和支持经济发展,解决财政资金在账户里“睡觉”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财政专项检查。突出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重点专项资金实施全程监管,开展财政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等专项治理工作,2017年重点检查了3个单位会计信息,查处挤占专项资金119.8万元,确保财政资金核算规范和专款专用。四是提高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评审质量。强化评审风险防控,全年共完成审核工程预、结算项目115个,送审金额14845万元,核定金额13656万元,核减工程费用1189万元,核减率8%五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积极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和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全区基本完成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强化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约束,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17年全区政府采购预算资金4296.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034.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61.9万元,节约率为6%。七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2017年共置换存量债务425万元。

    ()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一是细化完善预算编制。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细化到“款”级。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总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协调、指导各预算单位公开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数据,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三是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参照市财政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我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服务、公安辅警、政府专职消防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及维护运营等项目实施了政府购买服务。四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数据收集工作,并在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成功启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新老数据顺利对接。五是配合落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制定企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车辆处置等规定,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突出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引导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对关键领域、重点行业的扶持力度,切实保障关系经济转型发展和群众生活利益的重点支出需求。一是全力支持“三大抓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区交通运输支出1075万元 ,推进三湖公路、 田墘人民路等改造工程;产业园区建设方面,2013年至2017年底,累计投入资金23000多万元,加快对滨海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配套、丰富旅游项目,促进产业园区的扩能增效。二是深入开展“暖企行动”。落实“营改增”和各项扶持中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投入扶持企业转型升级资金30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贷款贴息、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等。三是着力支持“三大环境”建设。全区共投入政务、环境、治安整治资金2863万元,推进禁毒和打击非法枪支专项行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提升开发区对外新形象。四是大力实施省、市、区十件民生实事。2017年共安排3804万元落实和配合实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五是安排 200 万元用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节日补贴和通信补贴,调整后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均每月增加津补贴 450元,增幅8%

   ()注重队伍建设,提升依法理财能力。主动适应新常态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政务整治、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严明上下班纪律,进一步健全落实考勤登记制度、外出办事登记制度和出勤惩奖制度,确保上下班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严肃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从纪委暗访片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慢奢”等问题,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升财政机关形象。三是坚持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预算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财力集中投入到保运转和改善民生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四是注重全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财政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今年我局参加各种培训130多人次,从党团建设、政治纪律、财政管理、工程审核、政府采购等多方面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五是对部分股()、所负责人、业务人员进行了轮岗调整,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以上是过去一年我区财政的主要工作。在预算执行实践中,我区财政运行面临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增收乏力,收入大幅下降,主要影响因素是比去年同期收入因素减少,其中企业所得税减收15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减收408万元,捐赠收入减收1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收2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808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122万元,减收合计2924万元,导致2017年全年收入大幅下降。

    二是支柱财源萎缩,新的财政增长点未形成。在来自电厂的支柱财源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年初预计的与土地开发相关联的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等因土地收储工作未有重大推进而落空,建安房地产行业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房产税、印花税等虽有增长,但未有重大突破。

三是收支矛盾突出。预计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基金收入3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02万元等,本级可支配收入合计1078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721万元, 2017年收支缺口19941万元。

四是资金调度困难。由于开发区建区以来固有的财政收支矛盾,资金缺口长期累积。加上近几年来人员工资、补贴、公积金,社保、医保、优抚、救济及基层财力保障等需要区级配套部分标准大幅提高;需要区级财力支撑的创文创卫、教育创均创强创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等考核项目增加;禁毒、安保、消防、食安监等社会管理投入加大;以及历史债务、诉讼执行等诸多因素叠加。财政资金调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以上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逐项加以解决。

    三、2018年预算草案

   ()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编制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培育财源,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继续深化预算改革,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增强公开透明;强化债务管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稳增长、促发展、保重点、补短板、激活力、增实效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改善民生,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2018年全区财政收入计划

    按照2018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605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5266万元增加790万元,增长15%,分部门计划收入情况为:

    1、地税局:2018年计划收入2623万元,比上年2281万元增加342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2106万元,非税收入517万元;

    2、国税局:2018年计划收入2126万元,比上年1849万元增加277万元,增长15%

    3、财政局:2018年计划收入1307万元,比上年1136万元增加171万元,增长15.1%

 

   () 2018年全区财政支出计划

    按照适度从紧、科学调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26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6365万元减少3697万元,下降10.2%;比2017年执行数30721万元增加1947万元,增长6.3%其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2162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6.2%1、用于保工资及人员节日补贴1398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2.8%2、用于维持机关运转支出94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9%3、用于养老、医保、低保、优抚、救济、教育创现、公共卫生、农村饮水安全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民生资金669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0.5%);用于专项经费的支出为1104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3.8%主要用于偿还历史债务、创文、公安安保、维稳及消防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支出、各单位专项业务经费)。本级支出结构体现了保障机关运转、保障公共服务、保障民生支出、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支出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68万元,加上解支出220万元,本级总支出32888万元。

   四、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同时也是红海湾建区25周年,更是加快红海湾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对推进我区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丽红海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新的一年,我们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一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推进土地收储工作和项目落地建设;二要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加快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继续推进“三大抓手”建设,想方设法筹集资金,集中财力投入产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三要积极主动对接省加快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国家、省对革命老区扶持优惠政策,把争项目争资金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2、以抓财政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要树立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出现的趋势性变化,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一要加强财税监测分析。科学测算财政收入,完善财政收支月度分析,做好征收计划,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均衡入库。二要研究措施。全力支持和配合国、地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建立沟通和联系机制,及时分析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三要提高聚财水平。统筹政府性资产,积极整合政府资源,盘活国有资产、各类闲置资金等存量资产,集聚政府财力;统筹税收与非税收入,加快土地储备和拍卖出让进度,以盘活土地存量提高经济增量。

   3、以强化支出管理为重点,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保运转保稳定。要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和各级党政的正常运转,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保民生保重点。要整合现有的资金存量,通过新增财力预算,集中财力办实事,完善民生投入机制,重点保障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底线民生资金及党工委确定的其他惠民事项。继续加大对教育、支农、科技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办好教育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均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研究修订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流程。

   4、以深化改革为着力点,逐步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严格实施新预算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继续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快农村财务监管平台试点建设,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等统一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现集中收缴,加快推进区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上线。

   5、以财政监管为抓手,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扭转以往“重分配、轻监管”、“ 重使用、轻绩效”的倾向,对工程建设、投资事项,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在项目支出管理上对未按属地原则纳税的税票要重点监管、严格把关。加快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强会计基础规范管理,开展经常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认真把好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关,尽可能节省财政资金。

   6、以抓作风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正则人心齐,人心齐则事业兴。要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制度体系,建立党员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重大事项、前沿改革的集中研究,提升党员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以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需要。

 

附件:

          附件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8年预算收支简表

附件2、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8年各部门预算支出计划明细表(草案)

附件3、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2018年各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

附件4、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8年预算内专项经费支出计划明细表

附件5、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8年政策性配套资金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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