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
2024-09-30 15:27 来源: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红财农〔2024〕23号

田墘街道办事处、东洲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汕财农〔2024〕69号),现将调整后的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下达你单位(具体科目、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24年度“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省级配套资金。此项资金请按照财政部等6部门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农〔2022〕98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支出。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安排明细表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安排明细表

街道

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金额(万元)

备注

田墘街道

塔岭村

通过投资安装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安装光伏板发电并组网并入中国南方电网的模式,为村集体带来长期的稳定收益。

1.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数≥3个;2.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3.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有所提高;4.农民满意度≥90%;5.基层干部满意度≥90%

20


田墘街道

南联村

投入市百千万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


东洲街道

湖东村

对农村闲置厂房进行改造,实现其再利用

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