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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防盗指南,请查收!
2025-08-20 09:28 来源: 汕尾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在生活中总有些人喜欢不劳而获

为了“来快钱”选择了

“轻松快捷””的偷盗之路

希望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

切勿让防范之心“打盹”

这份防盗攻略

请大家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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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盗窃得来的钱财乃不义之财,不可取,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的红线,任何违法行为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如果发现被盗,记得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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