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公示 > 专利代理人处罚信息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单位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的公告
2025-05-26 11:04 来源: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基本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中心于2025年4月8日发布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提醒相关备案主体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通知》,经认真核实,发现仍有563家备案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逾期未补交材料或材料审核未通过,不符合《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我中心自公告之日起取消上述 563家备案主体的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且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重新备案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拟取消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名单.docx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