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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珍爱生命、谨防溺水倡议书
2025-07-25 17:02 来源: 团区委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盛夏到来,炎炎酷暑。戏水纳凉,下水游泳已经成为大家在这夏天的挚爱。在享受清凉惬意的同时,溺水的风险也随之到来。为了每一位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特倡议如下:

  一、敬畏自然,远离危险,守牢自身安全责任底线。

  自然水域环境情况复杂多变,潜在危险因素众多,稍有不慎便会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夏季戏水,千万不要擅自进去不熟悉、无安全防护设施、设有明确警示标志的水域进行游泳、捕鱼等活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紧急情况不盲目施救,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学习并熟练掌握防溺水安全技能,到正规安全的场所游泳,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

  二、悉心保护,筑牢防线,减少青少年儿童溺水风险。

  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多发,请家长及其其他监护人一定要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孩子外出时,务必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同时要督促未成年人学会“六不”与“一会”。

  “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一会”: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此外,更要积极参与学校、村(社区)等组织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未成年人溺水风险。

  三、全民参与,守望相助,共同建起防溺水安全“屏障”。

  防范溺水事故,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大群众要争当“防溺水”宣传员,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防溺水的相关安全知识,如遇他人要到危险水域进行游泳等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或举报,防微杜渐。如发现涉水险情,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理智对待,水性不好者勿擅自下水救援。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营造“人人讲安全”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防溺水”安全屏障。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团区委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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