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聚焦红海湾 > 街道动态
案例警示 | 抽烟引发火情!田墘街道迅速处置并处罚违规用火者
2026-02-06 09:45 来源: 田墘街道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近日,内湖村委护林员在巡查中发现田墘街道内湖池刀村附近出现异常烟火点,并立即上报。接报后,街道执法队、应急办迅速联动区应急、区消防等部门赶赴现场,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经调查,该处火情系村民陈某在干农活时吸烟,丢弃未完全熄灭的烟头所致。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当事人陈某处以1000元罚款,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此次事件性质严重、教训深刻。一个随意丢弃的烟头,险些酿成火灾,暴露出部分人员防火意识极其淡薄,对野外用火规定置若罔闻。当前正处于高火险期,天干物燥,任何一点火星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灾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

  街道再次郑重警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严禁在林区及野外进行吸烟、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烧荒烧杂等一切违规用火行为,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对违反防火规定者,街道将依法从严处罚;一旦引发森林火灾、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以案为戒,彻底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参与火情巡查与报告,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