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扶办〔2020〕34号
关于印发《红海湾开发区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含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粤农扶组〔2020〕7号)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汕尾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汕扶〔2020〕4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扶办〔2020〕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红海湾开发区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经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送区扶贫办。
2020年5月16日
红海湾开发区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
活动工作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全市、全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的部署要求,聚焦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目标,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扶办〔2020〕34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区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二、宣传发动
(一)5月,总结梳理“6·30”活动10周年成效经验,讲好红海湾开发区社会扶贫好故事,进一步扩大“6·30”活动社会影响。[区扶贫办、区党工委宣传部、区社会事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6月,深入宣传2020年“6·30”活动主题及共建美丽宜居示范村、扶贫济困事业先进典型,着力宣传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区党工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区社会事务局]
(三)6月,组织并上门走访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听取企业呼声,解决实际困难,争取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扶贫办、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区社会事务局、区发展和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四)各地各单位按照“6·30”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实现全民参与。[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项目。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各街道、区直(驻区)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区扶贫办、区社会事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2.开展社会组织扶贫济困活动。6月份,向全区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6·30”活动。[区社会事务局、区扶贫办]
3.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月份,广泛发动全区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活动。[区公共事业局、团区委]
4.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6月份,向驻区部队发出倡议,做好“双拥”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区贫困老兵和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区人民武装部、区社会事务局]
5.开展村(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倡导广大村(社区)居民参与扶贫济困捐赠活动,做到村(社区)扶贫募捐全覆盖。[各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助力消费扶贫。发动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区扶贫办、区发展和财政局、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深化“万企帮万村”行动。继续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捐款捐物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助力乡村振兴,实施贫困村产业发展、村内巷道硬化、饮水安全、垃圾污水处理、健康养老设施等公益项目建设。[区扶贫办、区发展和财政局,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四)开展扶贫访贫慰问活动。6月30日前,区直(驻区)各扶贫帮扶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到被帮扶村开展访贫慰问送温暖活动。[区直(含驻区)各单位]
四、活动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6·30”活动,是我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区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宣传效应,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6·30”活动,发动爱心企业和个人踊跃捐赠,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6·30”活动是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以促进我省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全省性扶贫济困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要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积极营造我区良好社会扶贫环境。
(三)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要进一步规范“6·30”活动捐赠财产的管理,加强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审计监督,按照捐赠资金“谁接收、谁统计、谁使用、谁跟踪、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做好捐赠接收统计、使用安排、跟踪落实及相关信息公开等工作,捐赠资金要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不得超范围使用。
各地各单位2020年“6·30”活动情况,于7月5日前报送区扶贫办邮箱。
联系人:肖建生;联系电话:3425938;swhhwfp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