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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关于广东省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市乡村振兴办《关于推荐广东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汕乡振组办〔2021〕3 号)精神,为扎实做好红海湾开发区“广东省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推荐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红海湾开发区拟推荐对象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3月13日。
拟推荐遮浪街道东尾村委庄纪成同志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先进个人。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3月13日下午下班前,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3425938
通信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中心105室
红海湾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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