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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示】关于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培训费用支出公示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汕财农〔2021〕42号)和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汕农农〔2021〕131号)文件精神,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培训费用支出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培训费用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
区扶贫办:0660-3425938
区财政局:0660-3425196
附件: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培训费用支出情况表.xls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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