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红市监〔2025〕13号
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牵头制定了《2025年度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请各相关牵头单位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部门协作。我区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均应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施,按照“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启动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各参与部门要主动响应发起部门的联合检查任务,并按时在平台完成检查结果的录入及审批。对已部署为专项行动的联合抽查事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备案。
二、强化信用基础性作用。强化信用基础性作用,运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 综合监管平台、信用汕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各专业领域信用评价结果,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在联合抽查过程中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
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2025年度全市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纳入市委“1+2+9”工作安排的改革实效专项提升行动,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以及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将有关情况报区管委会审定并予以通报及整改。
(联系人及电话:陈培文,3454038)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2025年度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