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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
2016-01-22 14:07 来源: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关于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火灾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该失火单位为民办养老机构,起火建筑为单层彩钢板建筑,属违法建筑,未经过消防部门审批。

        5月27日上午,公安部消防局召开全国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公安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剖析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部署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会议明确,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开展彩钢板建筑专项治理,做到“四个一律”:一是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二是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三是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对检查中发现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为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集中治理,区管委会决定开展一次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行动,请各街道办事处尽快对辖区彩钢板建筑数量、使用性质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将摸查情况于6月1日前书面报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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