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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
2023-07-01 15:53 来源: 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卓雄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彭帝鸿(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成  员:胡宇辉(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汉涛(区党工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林  杭(区财政局局长)

  陈振宇(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严道宜(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局长)

  刘远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

  林少忠(区民政局负责人、审计局局长)

  钟登流(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业伟(红海湾公安分局政委)

  蔡金铸(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奕铮(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范伦新(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局长)

  吕海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彭帝鸿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党政办副主任严道轼、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刘远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副局长林泽雄、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副局长林海彬、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林惠海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河长办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批准,并报区编办备案。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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