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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2-03-19 17:2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汕红委办〔2021〕72号

  关于调整区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含驻区)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现将我区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卓雄峰同志主持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吴家宾同志协助卓雄峰同志工作,协助卓雄峰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群、政法、信访、维稳、司法、法制、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工商联、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统战、发展改革、物价、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统计、粮食、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区发展和财政局、区社会事务局、区党工委政法委,联系红海湾税务局。联系政协工作。

  李梓绿同志负责公安、信访、维稳、消防、国家安全、人民武装、民兵、打私工作,联系交警、武警工作;分管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红海湾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海湾大队。

  彭帝鸿同志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党校、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分管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联系市社保局红海湾分局。

  陈世雄同志协助负责审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务环境整治工作;分管区纪工委、区党工委巡察办公室、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庄光链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扶贫、乡村振兴、畜牧、气象、渔业、三防、食品、供水、住房、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交通、公路、港务、人防、海防工作;分管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红海湾海洋监测站、红海湾海事处。

  陈栋同志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党史、地方志、政策研究、催办督办、机关事务、创文、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大工作。

  廖兴凯同志负责经济与信息化、政务数据管理、商务、电力、口岸、招商引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物资、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供销、教育、卫生健康工作;分管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区公共事业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联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海湾分局、汕尾红海湾供电局。

  张流超同志在抽调参与市驻外招商招才中心工作期间不分管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

  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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