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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测绘成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结合《广东省文物局关于修改完善汕尾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粤文物函〔2024〕27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现将已征求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同意的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测绘成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3日。相关利益人如果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向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提出书面申诉及电话建议,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林春雨,联系电话:0660-3438902)
附件: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测绘成果.pdf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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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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