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公告公示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汕尾-揭阳海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2026-06-04 19:23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汕尾-揭阳海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汕尾-揭阳海域范围,具体涉及汕尾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及揭阳市惠来县共4个沿海县(市、区)。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海岸线修测成果、海域工作管理线、领海基线和领海线等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汕尾-揭阳海域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