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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期限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兹有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期限业务。经征求田墘街道办事处、东洲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海湾分局等有关部门意见无异议,且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已出具海域无权属争议证明。现将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期限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3日。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署实名、附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660-3454899)。
附件: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期限信息一览表.pdf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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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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