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公告公示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
2021-07-21 15:38 来源: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根据工作需要,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政府聘员(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年龄在40至45周岁(1981年6月1日至1976年6月1日出生),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具有大专或相当学历。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的人员;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主要内容为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司机工作;工作地点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6日17:30。

  报名地点: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三楼政工室

  联系人:苏素妮         联系电话:13509068109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由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分数相等优先录取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临时聘员。

  (三)体检

  由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按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政审

  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员签订聘用合同,3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工资待遇按我区聘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负责解释。

  附:1.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2021年政府聘员招聘岗位表.xls

             2.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2021年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doc

             3.考生承诺书.doc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

  2021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