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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6年版)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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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由区党政办公室牵头,各地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网站、“美丽红海湾”公众号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区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办公电话:0660-3438968。邮编:51662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事项表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1

政策

规范性文件

我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各部门

2

其他文件

我区制定的其他文件

各部门

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我区信息公开机构信息、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区党政办公室

4

组织结构

机构职能

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主要职责、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各部门

5

领导分工

我区管委会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区党政办公室

6

政府机构

我区管委会机构设置信息

各部门

7

规划计划

/

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行动计划等

各部门

8

财政预决算

/

我区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

各部门

9

政府工作报告

/

我区有关工作报告

区党政办公室

10

其他

统计信息

我区经济指标等有关统计信息

区经济发展局

区财政局

11

人事信息

我区人事任免有关信息

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

12

重大项目

我区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各部门

13

政务动态

区级、部门、街道等工作动态

各街道各部门

14

公告公示

我区有关公告公示

各街道各部门

15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我区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区党政办公室

16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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