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拟向汕尾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债权债务已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接。请债权人自 2026年9月4日起90日内向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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