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327号)文件精神,经网上发布公开遴选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公告,我局会同区发展和财政局组成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按规定完成了公开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参加公开遴选活动共1家银行,经评审组评审,同意确定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海湾支行为我区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
本公示期限: 2021年2月16日至2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公示期间内反馈给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联系人:陈嘉迪,联系电话:0660-3438022;联系地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大楼3楼318。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
202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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