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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信息来源: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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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根据省、市河长办的要求以及《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实施方案》、《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的规定,鉴于有些河长工作调动,现将我区调整后的区、街道二级总河(库)长及全区河流、水库、湖泊的区、街道、村(社区)级河(库、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河(库)长、湖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我区河(库)长制的各项工作。

  附件:

       1.区、街道、村三级总河(库)长及全区河流、水库、湖泊的区、街道、村(社区)级河长名单.docx

       2.红海湾开发区河长(湖长)库长名录表(2022年12月6日) .xlsx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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