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工作要求,《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被列入2023年地方性法规初次审议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草案送审稿)》。为促进民主立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2023年7月3日前通过信函、邮箱、传真等途径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草案送审稿)
2.《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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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市司法局立法科
邮 编:516600
2023年6月4日
附件2:《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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